问题 | 党员对所受纪律处分不服的可以 |
释义 | 法律分析: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四十二条 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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