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月退役金是终身的吗 |
释义 | 退役金是发放终身的,根本不存在养老金的问题,而若逐月牵扯到养老金问题,可能就会与地方有关系。 一、退休工资有发错的吗 退休养老保险金计算不正确,可以选择联系养老金发放部门进行核实即可。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的计算是根据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工龄、退休时地区在岗职工的平均月工资、基础养老金等指标计算的。养老金的计算公式较为复杂,养老金的发放标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会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逐渐上调。 二、新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领取标准 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月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55元)+个人账户总额=139。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三、养老统筹与退休工资有关系 有关系的,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养老保险实际就是单位和个人缴费的总额。企业单位所在员工,缴纳养老保险总的比例大约是28%。这28%当中,企业需要承担20%的缴费比例,个人需要承担8%的缴费比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三条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义务兵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的,按照国家规定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退役金的标准。 服现役期间平时获得二等功以上荣誉或者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荣誉以及属于烈士子女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第五十四条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规定年限的,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十二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军士服现役满三十年或者年满五十五周岁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作退休安置。 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军士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军士退出现役,不符合本条第二款至第五款规定条件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自主就业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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