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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服刑中的犯人是否有选举权
释义
    一、服刑中的犯人是否有选举权
    1、服刑中的犯人若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即是享有选举权的。根据《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以及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等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二、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的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55条至58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与终身之分,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死刑缓期执行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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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4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