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代位继承后的遗产还需要再分配吗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代位继承后的遗产还需要再分配吗 民法典规定,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继承方式,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后,代位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分割继承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嘱继承有时效吗 1、遗嘱继承能够顺利进行,前提条件是所立遗嘱必须合法有效。如果遗嘱最终被认定为无效,遗嘱继承显然无法实现。 2、遗嘱对财产及财产线索写得不明晰。 3、遗嘱未妥善保存,立了等于没立。 4、成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并不意味着一定就能得到遗产。 遗嘱继承人确定自己是可以依据遗嘱继承遗产后,也不意味着可以顺利继承遗嘱。还需要注意遗嘱继承遗产的时间限制,主要包括: (1)受遗赠人接受遗产的时间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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