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通过哪些办法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优先扶 |
释义 |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通过以下办法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1、税费减免; 2、贷款贴息; 3、社会保险补贴; 4、岗位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1、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延续受疫情影响登记失业调整为3个月以上,执行至年底);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延续受疫情影响登记失业调整为3个月以上,执行至年底); 3、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延续受疫情影响登记失业调整为9个月以上,执行至年底);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延续受疫情影响登记失业调整为6个月以上,执行至年底);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延续受疫情影响登记失业调整为6个月以上,执行至年底);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4级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延续受疫情影响登记失业调整为6个月以上,执行至年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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