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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开庭人员
释义
    1、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能判决有期徒刑3年以下的,可以审判员一人审判,也可组成合议庭,判决有期徒刑3年以上的,应当组成合议庭。2、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3、通知被告人的辩护人出庭。4、可以进行辩论,经审判人员许可,也可辩论。5、法官在判决宣告前要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
    一、交通肇事罪怎么诉讼
    交通肇事罪诉讼程序如下:
    1、法院对于案件进行审查;
    2、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被告人和辩护人;
    4、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
    5、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6、被告人进行陈述;
    7、调查核实证言、鉴定结论;
    8、法庭辩论后合议庭评议;
    9、宣告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二、抚养费纠纷案审判流程
    1、开庭
    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审判人员就座后,当庭向审判长报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审判长宣布开庭后,应当查明被告人情况。
    2、法庭调查
    开庭阶段的事项进行完毕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始法庭调查。原告、被告分别陈述。出示、核实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只有经过当庭查证核实才能成为定案的根据。合议庭调查并核实证据。
    3、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原告与被告进行互相争论和反驳的一种诉讼活动。
    法庭辩论应当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3)双方进行辩论。
    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如果合议庭发现新的事实,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时,审判长可以宣布暂停辩论,恢复法庭调查,待该事实查清后继续法庭辩论。经过辩论后,审判长认为控辩双方的发言中已经没有新的问题和意见提出,没有继续辩论必要时,即应终止双方发言,宣布辩论终结。
    5、合议庭评议
    合议庭评议是合议庭全体成员讨论和议决案件处理结果的活动。
    6、宣判
    宣判有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形式。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宣布判决结果,并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定期宣告判决的,合议庭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百一十七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第二百一十八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第二百一十九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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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 7:2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