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将已知的重大疾病列为除外责任。因此,鼻咽癌患者在购买重疾险时,保险公司不能因为已知其患有该病而拒绝承保或者豁免责任。但是,鼻咽癌属于高风险疾病,需要在填写投保申请表时如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重大疾病保险规定》第二十四条:“保险公司不得将已知的重大疾病列为除外责任。” 2.《保险法》第六十二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保险事故的发生或者损失扩大的,保险人有权利减轻或者免除赔偿责任。”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事实的,保险人有权利解除合同。” 以上法律条文表明,鼻咽癌患者在购买重疾险时需要如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有权利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将已知的重大疾病列为除外责任,因此鼻咽癌患者可以购买重疾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