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扶贫办是实权部门吗 |
释义 | 扶贫办是实权部门,具体原因如下: 1、 扶贫办是一个审议和协调机构,也是一个公众参与单位; 2、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是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 3、它成立于年,当时叫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后改为现在的名称; 4、小组负责组织调查研究,起草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计划,协调解决开发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5、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扶贫办的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及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工作; 2、负责扶贫项目的申报、实施、审验; 3、负责扶贫资金的办理、发放、监管; 4、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上所述,扶贫办是实权部门,扶贫办主任有审核和确定扶贫对象的权利,有拨付扶贫资金的权力,有审核和确定扶贫项目的权力,也有核消和确定扶贫对象脱贫的权力。 【法律依据】: 《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国家扶贫资金是指中央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支持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而专项安排的资金,包括: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扶贫专项贷款。 第三条 国家各项扶贫资金应当根据扶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配套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 第四条 国家各项扶贫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并以这些县中的贫困乡、村、户作为资金投放、项目实施和受益的对象。非贫困县中零星分散的贫困乡、村、户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贫困县,由有关地方各级政府自行筹措安排资金进行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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