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审定的品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 (二)与现有品种(已审定通过或本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已受理的其他品种)有明显区别; (三)遗传性状稳定; (四)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 (五)具有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的名称; (六)已完成同一生态类型区2年以上、多点的品种比较试验。其中,申请国家级品种审定的,稻、小麦、玉米品种比较试验每年不少于20个点,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品种比较试验每年不少于10个点,或具备省级品种审定试验结果报告;申请省级品种审定的,稻、小麦、玉米品种比较试验每年不少于10个点,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以及省级确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比较试验每年不少于5个点。 申请者在申请品种审定过程中有欺骗、贿赂等不正当行为的,三年内不受理其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第六条 品种审定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品种审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 第七条 品种审定委员会按作物种类设立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由11-23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 第八条 品种审定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会,由品种审定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办公室主任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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