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连廉租房申请材料 |
释义 |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包括申请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按照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成员分摊家庭成员所有住房面积确定。家庭成员离异的,离异时间需满两年方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已经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的家庭,不能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最低生活保障证;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住房保障机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一、廉租房更换申请怎么写 1、申请人必须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2、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3、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且同住家庭成员中无私房;4、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二、离婚后没有房子能申请廉租房吗? 严格来说,看是否能够申请廉租房并不是看当事人是否在离婚后没有住房, 此时要看当事人的条件有没有满足当地申请廉租房或公租房的条件,要是满足的话,那么才会有申请的资格。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且在同一户籍中2、申请家庭年度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规定数额注:可支配收入是指完税后的全部实际现金收入)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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