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租房有关东西损坏的赔偿问题。如果出租房东西损坏,租赁期内房东和租客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有以下两点: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租客应及时通知房东修复。 2、因租客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租客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出租房东西损坏是火灾等因素造成,则属于意外原因,按照公平原则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