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宪法第几条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 |
释义 | 中国宪法第四条保障少数民族的区域自治权,禁止歧视和压迫,促进民族团结和发展。自治机关行使职权,加速经济文化发展,保障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自由。自治地方是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依据宪法第115条和其他相关法律,自治机关行使地方国家机关职权,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 法律分析 《宪法》第四条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具体内容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2、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3、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4、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5、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 拓展延伸 宪法保障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的权益 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法律,确实保障了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的权益。根据宪法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自治,享有自治权。这意味着少数民族有权自主管理和发展自己的事务,包括经济、教育、文化等方面。宪法还规定,国家要支持少数民族地方自治的建设和发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因此,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的权益得到了法律的明确保障。这一条款的存在,为少数民族提供了更好的发展空间和保障,也有助于维护国家的团结和稳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的规定,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宪法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利益,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维护民族团结和谐关系。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求,帮助其加速经济和文化发展。各民族都享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保持或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这一条款的存在为少数民族提供了更好的发展空间和保障,有助于维护国家的团结和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纲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200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上级国家机关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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