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回要约和撤销要约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律师分析: 1、要约的撤回 要约生效前,要约人可以反悔,方法是撤回要约。 有两个条件:发出撤回的通知; 撤回的通知先于要约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相对人。 撤回要约的效力是阻止要约生效,因此,撤回要约不是要约失效的原因。 2、要约的撤销 要约生效后,相对人作出承诺前,要约人可以反悔,方法是撤销要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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