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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协议书丢了去哪里补办?
释义
    离婚协议丢了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男女双方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事先通过离婚协议书对子女、财产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然后持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离婚协议书需要留一份在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在丢失时,可持离婚证和个人身份证到婚姻登记部门,经申请调取离婚档案,将之前存档的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在离婚协议书上盖公章,即可完成补办。
    一、假离婚协议有效吗?
    经过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无论双方是否是假意离婚。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规定,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二、在书写离婚协议书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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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5: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