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二审怎么判 |
释义 | 行政诉讼二审如何判决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审查,开庭审理后,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所谓认定事实清楚,是指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这一事实可能不同于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例如,行政机关认为甲打乙,给予甲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甲不服,起诉。经审理,第一审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不清楚,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判决行政机关重新调查后再作决定。行政机关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经审理,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正确,行政机关对甲处罚所依据的事实确实不清楚,因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还有一种情况,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所依据的事实与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一致。例如,行政机关认定甲打乙,给予甲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甲不服,起诉。经审理,一审法院认为,行政机关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因此判决维持行政处罚,甲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经审理,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一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维持判决。 2、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例如,一家工厂在报纸上发布了注册商标的广告,但实际上商标并没有注册。根据《商标法》关于冒充注册商标的规定,行政机关对其处以罚款,工厂不服,起诉。经审理,一审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机关认定的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有错误,应当适用广告法。因此,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判决被告适用广告法重新进行行政处罚。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上诉。经审理,二审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机关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一审人民法院虽然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有误。因此,二审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改判,维持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 3、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者查明事实后改判。当事人可以上诉重审案件的判决。例如,行政机关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但其依据不清,证据不足。原告起诉后,一审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判决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原告不服,上诉。经审理,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送回一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中查明事实后,判处撤销原行政行为,直接判处行政机关查明事实后再作出行政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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