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赠与应该如何操作 |
释义 | 若作为有限公司的股东,希望将股权赠与给公司的现有股东,只需签署股权赠与协议,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带齐相应的材料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即可。 若作为有限公司的股东,希望将股权赠与给公司的现有股东以外的人,需要经过如下流程: 第一、就股权赠与事项书面通知公司其他股东; 第二、若其他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该股东的股权赠与行为并签署书面的认可股权赠与的确认书,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若其他股东不同意该股东的股权赠与行为,但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以评估的股价购买股权时,股权赠与方可继续进行。 跟大家解释一下为什么向现有股东以外的人赠与股权会有该限制,是因为《公司法》为了保障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而赋予了现有股东“优先购买权”,以保证能进入公司作为股东的人都是现有股东认可的人,使股东之间能更好的合作共事。 一、什么是股权赠与 股权赠与从字面意思来看就是股东将属于自己的股权赠送给他人,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公司法》并未设置有关股权赠与的直接相关条款。但实际上,股权赠与、股权继承等都应当属于特殊形式的股权转让,股权赠与应当看成是一种无偿的股权转让。 股权赠与通常分为两种,一是股东内部的股权赠与,二是股东对外的股权赠与。 股东内部的股权赠与只会引起各个股东之间持股比例的变化,或者股东总人数的减少,这种赠与由股东个人行使,无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股东对外的股权赠与是指将公司股权全部或部分赠送给第三人,会引起公司股东总人数的增加,会破坏公司的人合性。 二、股权赠与的类型 (一)股东内部的股权赠与。指的是股东向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赠与其全部或部分的股权。在此种情况下只是股权比例发生变化或是公司股东人数减少,而不会发生新股东的加入,因此也并不会破坏公司的人合性。因此,股东内部股权赠与与股权买卖形式的内部股权转让形式相同,这种内部股权赠与应当由股东自行行使,而无需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二)股东对外的股权赠与。则是指公司向第三人赠与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根据《公司法》七十一条的规定,股权对外转让需过半数其他股东的同意;同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从本质上看,股权赠与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无偿性,即受赠的第三人无需为受赠的股权支付任何对价。而优先购买权的目的就是在同等条件下由其他股东优先于第三人购买所转让的股权,以维护公司股东的人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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