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什么集体经济的发展?
释义
    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力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集体经济组织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规定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我国集体经济的性质和范围如下:
    1、集体经济,即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3、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4、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5、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综上所述,劳动群众集体所有权是指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组织的财产所有权,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法律表现,也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保护社会主义集体财产不受侵犯的重要法律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6:5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