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开收购的意义是什么? |
释义 | 公开收购是指收购方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或与之进行协商的收购方式。公开收购可以分为善意收购和敌意收购两种方式,敌意收购与善意收购的区别主要在于被收购公司的管理层对收购要约是抱合作态度还是反对态度。对比之下,善意收购的收购率比较高,收购价格相对较低。 一、公司收购与合并有什么区别公司被收购员工怎么办 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并购是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并购一般是指兼并和收购。两者的区别在于:首先,收购属于并购的一种形式;其次,并购除了采用收购的方式,还可以采用兼并的方式,兼并又称吸收合并,是指两个独立的法人兼并和被兼并公司,通过并购的方式合二为一,被兼并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消亡其财产和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概括转移于实施并购公司,实施兼并公司需要相应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然而收购则是收购者取得了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目标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并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购者为公司时,体现为目标公司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员工可以要求新公司继续履行原先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因公司收购而解除合同,员工则可以要求赔偿。 二、公司资产收购流程是什么 公司资产收购流程: 1、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协商,初步了解情况,达成收购意向,签署收购意向书; 2、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收购方清理拟收购的目标公司的资产及其上述权利,评估资产,详细调查目标公司的管理结构,统计员工情况; 3、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案并通过收购实施方案; 4、债权人与被收购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收购后偿还债务; 5、双方正式协商签订收购合同; 6、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双方应提交股东会等各自权力机构审议表决收购; 7、双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收购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备案; 8、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按照合同履行资产转让和经营管理权转让手续。 三、什么是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 它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 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六条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场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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