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购企业一般多长时间呢? |
释义 | 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收购公司流程要多长时间,可以依据收购双方签订的收购协议中约定的时间来进行。收购要经过收购方和出售方的内部决策,经股东会表决通过,然后双方达成收购协议,最后按照收购协议依法进行收购。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在收购要约约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第四十条规定,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一、要约收购的特点 要约收购最大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要约收购包含部分自愿要约与全面强制要约两种要约类型。部分自愿要约,是指收购者依据目标公司总股本确定预计收购的股份比例,在该比例范围内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预受要约的数量超过收购人要约收购的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二、公司收购需要注意的风险 (一)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关于注册资本、公司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等; (二)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风险; (三)税务方面的风险; (四)可能的诉讼风险,是否按时足额的交纳员工的社会保险等。 法律依据是《证券法》第八十八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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