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作社跟公司的区别如下: 1、直接组织原因不同,公司本质上是商业资本最大限度的追逐利润;合作社是弱势群体为了避免可能存在的风险、降低生产成本、满足自己生存地位的一种行为; 2、成员不同,合作社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具有同一性;公司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是分离的; 3、组织的目标不同,公司的目的是为了股东的资本增值服务;合作社的目的是为了成员服务; 4、决策的原则不同,合作社属于民主制的组织,合作社内的每个入社成员都有平等的表决权,一般是一人一票;但是公司实行的是一股一票制; 5、撤出方式不同,公司法不允许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回出资,只能向别的人转让公司的股份;而合作社实行“退社自由”的原则,但却不能将出资额和成员资格转让给别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