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十条 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制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法规。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法规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