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时需要考虑保障的等待期。等待期是指保险合同中规定的,被保险人在投保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发生的特定疾病或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时间期限。等待期的设定是保险公司为了防止投保人故意或者明知自身有疾病而投保,通过等待期来筛选潜在的风险。 法律依据: 1.《保险法》 第三十五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金额或者保险金的确定、保险费的支付、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以及其他相应内容。 2.《保险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一条 保险人可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等待期。等待期不得超过三个月,不得对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故意造成保险事故或者故意隐瞒重要情况的行为免除保险人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条 保险合同中特别约定的等待期,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以年、月、日为单位,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