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立案后,多久可以开庭 |
释义 | 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受理案件后多长时间内开庭,但是对于案件的总体审限有相关限制。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一、交通事故立案交多少钱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一)不超过1万元的:交纳50元; (二)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三)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四)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五)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六)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七)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八)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九)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十)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交通事故立案后怎么办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经现场期查,属于交通事故的,经事故处理负责人同意立案:立案后,应当进行调查询问,检验鉴定,事故认定,处罚当事人等程序,涉及交通肇事罪的,在事故认定后向公安机关移送报人民检察院提起报捕和起诉,并告知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在接到当事各方的书面申请后,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对未接到申请或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各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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