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暂扣证件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一、《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人进行的处罚。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所得以及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证件、降低等级、撤销职务、降职或者辞退等。 第十一条 行政强制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强制行为人履行法定义务,制止违法行为或者排除妨碍行政机关执行职务的障碍所采取的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责令、限期、查封、扣押、拆除、暂扣、拘留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可以责令当事人限期履行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也可以对当事人的执照、证件予以暂扣或者吊销。 第三十八条 行政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前,应当告知行为人,说明行政强制措施的事由、种类、期限和效力等。 综上所述,暂扣证件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不属于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