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在南水北调工程中落水有谁负责?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南水北调过程中落水,应当属于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应当由人民政府成立调查小组来对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调查。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