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签劳动合同离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 |
释义 | 视情况而定: 1、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且应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用工满一年后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十一个月两倍的工资,并视为已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员工入职多久可以签劳动合同 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二、事后补签劳动合同怎样规定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就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进一步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该法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由此可知,在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与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工作期间是从用工之日起的第二个月到补签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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