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里有生育险吗 |
释义 | 社保里有生育险。社保即社会保险,包含了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是在职员工在在面临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劳动风险时从国家和社会取得资金扶助的一种法律制度。 生育保险需要用人公司缴纳,缴费项目以及标准如下: 1、流产、引产类 (1)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包括自然流产、人工流产、药物流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200元; (2)妊娠3个月及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或流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标准为400元。 2、妊娠及分娩类 (1)正常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2300元(含产前检查费); (2)难产及剖宫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3200元(含产前检查费)。 享受难产生育医疗费补贴仅限于: 1、臀位牵引术; 2、产钳助产术; 3、胎头吸引术; 4、胎头旋转术。 (1)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增加300元; (2)用人单位决定破产关闭或者其它原因解体、撤销前已参保的,在实施破产关闭或者其它原因解体、撤销前已怀孕但未分娩的女职工,只给予40-100元生育医疗费补贴:妊娠3个月以下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40元;妊娠6个月及以下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80元;妊娠6个月及以上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100元。 3、计划生育手术类 (1)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120元; (2)放置或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术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120元; (3)双侧输卵管结扎或者复通术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400元; (4)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术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630元。 4、女职工生育行剖宫产术中实施其它手术类 剖宫产术中遇子宫肌瘤、卵巢肿瘤等手术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分别增加500元。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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