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规定的通知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高度重视,转变作风。“会风就是党风、政风”。会风会纪体现工作作风,会风好不好、会纪严不严,反映的是一个地方、部门、单位抓工作、抓发展的整体氛围,反映的是一个地方、部门、单位抓推进、抓落实的精神面貌,反映的是地方、部门、单位的战斗力、号召力和凝聚力,同时也能看出一个单位、一个干部的政治素质、精神状态和工作责任感。因此,抓发展必须抓作风,抓作风必须抓会风。各单位要将会风会纪的转变融入到“三个建设年”活动的各项要求中,对会风会纪进行对照检查,切实落实好严肃会风会纪的各项要求。 二、落实责任,严肃纪律。1、落实承办责任。会议承办部门要全力以赴做好会务工作。会议要统筹安排、从严控制。坚持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合并开的会议合并召开;分管领导参加即可解决问题不得要求主要领导参加;一位领导讲话即可解决问题的,不安排多位领导讲话;可不安排分组讨论的,尽量不安排;可采取书面交流的,不安排会上发言交流。会议要明确主题,充分准备,注重实效,不走过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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