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育险可以断交。生育险停缴三个月之后失效,如果停缴的三个月内,补齐生育险,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 1、职工生育保险只要当事人在生育子女前,连续缴费年限不满12个月的,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失效); 2、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当事人夫妻双方在政策生育、当事人或者配偶参保生育保险并缴费满1年,且在当地社保部门指定的定点机构分娩的,享受该待遇的前提条件; 3、享受该待遇时应交验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社保卡、劳动合同、出院小结、社保卡及缴费明细、收据及明细、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及资料; 4、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俗点讲,就是用于女职工生育、流产的一项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