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办理 |
释义 |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某区某路某号某小区几号几楼几号,建筑面积多少平方米,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该房产的相关权益随该房产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乙双方商定该房产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多少元整大写:人民币多少万元整。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多少元整,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 第三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第四条所有购房款付清后本协议自动生效,房屋买卖即成事实。乙方随即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并承担该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甲方及继承人不再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不得再次转卖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财产继承或用作财产分割等任何权利,如甲方与其他第三方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关系使得乙方无法如本协议约定获取该房产所有权,即甲方违约。 第五条在政策和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要求甲方过户,甲方或甲方继承人应无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办理过户。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话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负责将以上杂费缴纳至协议签定之日(或某年某月止)。 2、协议签定之日后(或某年某月起)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协议生效当日,甲方应将购买该房产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票据、房屋产权证书和购房协议等全部资料原件乙交乙方保存。 第八条甲、乙双方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均需遵守本协议约定,无论今后房价如何变动,甲、乙双方不得违约。 第九条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 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全部购房款总额的百分比作为违约金赔付乙方,乙方退回甲方该房产和所有房产资料; 如乙方违约: 乙方将已支付的购房款作为违约金,并无条件退回甲方该房产和所有房产资料。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约中若发生争议,可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第十二条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甲方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一、工伤私了协议书 甲方:性别: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码:家庭住址:电话: 乙方:公司住所地:法人代表: 鉴于甲方于年月日在石家庄工地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受伤一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石家庄地方法规等有关规定,双方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属于工伤及其处理结果均已清楚的了解。为解决甲方工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达成协议如下: 一、赔偿金额: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于2016年6月1日前已支付甲方两次住院医药费共计人民币¥元,乙方还已支付甲方停职留薪期工资、经济补偿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部分赔偿款¥元。 2、在本协议第一条确认金额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再一次性支付甲方各项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劳动关系之经济补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医疗费、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复发医疗费、后续医药费、医疗器具费等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元整。甲方自愿放弃其他请求,双方从此无涉。 二、付款期限: 本协议第一条第2项确认的款项,在本协议签定之日即付人民币2016年8月31日前付人民币余款人民币于2008年12月31日前付清。乙方可以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支付上述款项,甲方的银行账户为:.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四、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自愿放弃赔偿差额权利; 五、甲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六、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追究乙方任何责任。甲方自愿放弃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所享有的仲裁、诉讼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诉讼、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每天50元)、公证费、律师费。 八、以上条款双方均自愿遵守。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日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六百条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第六百零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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