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属于意外险吗? |
释义 | 意外险不属于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保障的范围是上班期间或上下班路途中所发生的意外,商业意外保险范围是指不管何时发生的意外情况,不包括生病住院,工伤保险属于团体保险,办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意外险属于个人办理。 一、施工时跌落意外险怎么赔偿 具体怎么赔偿需要根据保额还有受伤程度来确认。 建筑工程意外险是一种以人身为保险标的,以意外医疗、死亡、伤残、烧伤为保险责任的商业性保险。 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二、意外医疗险都有哪些责任 意外保险顾名思义,保意外、突发、外来的、非本意的事件导致人身的损伤,就属于保险意义上的意外。需要注意的是,中暑、食物中毒(三人以内)、猝死等这些看似“突然”,可是并不属于意外。意外险主要保的范畴是: 1、意外身故:因意外伤害,并因直接原因在一定时间内身故的,赔付保险金 2、意外残疾: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的,保险公司依据伤残等级按比例赔付 3、意外医疗: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按合同进行补偿 4、意外津贴:因意外住院期间,保险公司按合同给予津贴 很多人认为猝死属于意外,但其实猝死与患者的机能、身体素质是密切相关的。归根到底,其并不是意外导致的,而是疾病导致,所以普通的意外险是不保障猝死的。如今有部分意外险都是包含了或者是可以附加猝死责任。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健康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因健康原因或者医疗行为的发生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主要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以及医疗意外保险等。 本办法所称医疗保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被保险人的医疗、康复等提供保障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疾病保险,是指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时,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护理保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被保险人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提供保障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医疗意外保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发生不能归责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责任的医疗损害,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的保险。 三、意外险有哪些种类 意外险包括了消费型意外险、一年期、长期型、综合意外、交通意外、旅游意外和返还型意外险。 消费型意外险,指的是所交的保费全部消费掉,无法返还给投保人的意外险,此类保险一般为一年期的卡单类,性价比很高; 返还型意外险,指的是所交保费为长期缴纳,保障年期连续不中断,此类保险一般为附加类保险,附加在人身保险中,或者单独的交通意外险附加医疗等; 一年期的就是买一年保一年;长期型就是连续交X年,保障的时间更长; 综合意外就是对于所有意外情况都保障,我们平时说的意外险大多为综合意外险; 交通意外就是对某种乘坐或驾驶交通工具的情况下发生的意外才保障,其余意外不保; 专门针对旅行的突发状况设计的意外险,通常保障期限短,几天至几十天不等,价格便宜,有航空延误、紧急救援、国际救援等特殊设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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