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其它外部原因导致意外受伤的情况下,经过工伤认定,除了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以外,还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工伤伤残怎么赔付?赔偿有标准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二)伤残津贴(用人单位按月支付)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三)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30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为25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30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为25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注:(二)、(三)不能同时享受。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0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为7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九级伤残为4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级伤残为2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0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为7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九级伤残为4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级伤残为2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死亡待遇标准(一)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8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故2019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9251元×20=785020元(三)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