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子未婚,算不算已婚? |
释义 | 结婚证对于婚姻的有效性很重要,没有结婚证的同居关系在法律上不算是夫妻关系。1994年以前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之后的非法同居可通过诉讼解决财产和孩子抚养问题。即使不是事实婚姻,自2001年起补办结婚登记可以合法化婚姻关系。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子女抚养问题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处理。 法律分析 不属于。 由于没有结婚证,在法律上不算是已婚人士,不是夫妻关系。如果再结婚的话,不需要补办离婚等其他手续。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承认1994年以前的事实婚姻。1994年之前的事实婚姻为法律所保护,之后为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双方自行分开即可,财产分割及孩子的抚养权争议可通过诉讼解决。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也就是说,如果你们的同居关系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发生的,那么肯定是不会认定为事实婚姻的。 即便不是事实婚姻,但是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经补办登记,其婚姻关系可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得到承认与保护。也就是说,当事双方如果现在去补办结婚手续,那么他们的婚姻关系可以从一开始同居时就得到法律的承认(当然,开始同居时如果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如不到婚龄等,则不算)。 有一点必须明确,即便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事双方所养育的孩子为非婚生子女,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的规定,双方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其子女抚养问题均依照民法典的这一规定办理。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结婚证的同居关系不被认定为夫妻关系,也不受法律保护。然而,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在2001年12月27日之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伴侣可以通过补办登记来合法化他们的婚姻关系。此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得受到歧视。因此,在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子女抚养问题将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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