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带上申请变更姓名所需的材料,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需的材料,如下:1、《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2、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未成年人本人申请的,需监护人签字同意);3、父母共同签署的同意书(父母离异的);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