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个人可以拥有多张社保卡,但是只有一个能正常使用。 1、一个人可以拥有两张及以上的社保卡,因为目前的社保卡是一个地区一个版本,只要是在不同的地区,一个人是可以拥有两个以上的社保卡的,但是不同地方的社保卡是不能通用的,当地的社保卡只能在当地使用。 2、各个地区为了方便做好社保工作,连同本地的银行合作制造了具备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发放到市民手中,这个社保卡可以用于基本的银行存储服务、相关的金融服务、个人事务与有关部门社保公共服务等,在外地的社保卡,基本上要缴费才会生效。 3、按照我国社保的相关法规,一个人只能拥有一个社保卡。如果有两个社保卡,可以按有关法规申请异地社保卡合并来转移社保关系成为一个。 因此通过上述了解,我们知道社保卡有效使用的必须是正常缴费的社保卡,社保卡的使用是受地方限制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