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右转弯被撞只要直行车没有违章那就是右转车的全责。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转弯车应礼让直行车,行人先行,如不礼让,直行车也未违章,出了事故,转弯车全责; 2、转弯车压实线,出了事故,转弯车全责; 3、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4、车辆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5、车辆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的; 6、车辆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