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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探亲假路费报销的规定
释义
    凡工作满一年的全民正式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报销探望配偶路费;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报销探望父母路费。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可报销一次探望配偶路费。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路费。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路费。
    一、探亲假路费报销标准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抄送国家劳动总局备案。自治区可以根据本规定的精神制定探亲规定,报国务院批准执行。
    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二、探亲假的期限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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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1:5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