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用人单位是在 法定节假日 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 工资 的300%支付 加班工资 。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劳动者,工作日正好是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则应按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 加班 加点的时间,均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17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