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赠予属于什么情况? |
释义 | 在婚前赠与财产的情况主要包括:男女双方互相赠与的财产;男方以订婚为目的赠与给女方的礼金;一方父母赠与给一方或者双方的财产;他人在婚前赠与给一方或者夫妻双方的财产等。 一、离婚男方是否要求退还彩礼 离婚男方要求退还彩礼的解决方法如下: 1、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是否归还彩礼或者归还部分彩礼,协商应当以书面形式记录; 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一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需要返还彩礼,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一般不予返还。 要求返还彩礼的举证方法如下: 1、对彩礼是否应该返还是否符合法定情节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是否具有彩礼返还的法定情节,由主张返还方负举证责任; 2、对彩礼数额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彩礼的实际金额,由各方就各自主张负举证责任。 彩礼与赠与的区别 “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其具有明显的风俗性。因此,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条件,应当首先根据双方或收受钱款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否则只能按照赠与进行处理。根据上述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区分彩礼与赠与,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1、赠与对方财产性利益时是否基于当地的风俗; 2、是否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 3、财产性利益是否为不得已而给付的而婚前赠与可以分为婚前附属条件的赠与和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婚前附条件的赠与是指以缔结婚姻目的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性利益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但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恰恰相反,一旦财产性权益已经交付便不能要求返还。 二、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有哪些 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有如下: 1、夫妻结婚后一方将婚前财产赠与另一方的; 2、双方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全部或部分共同所有; 3、离婚协议明确规定婚前财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为避免婚前财产所有权纠纷,双方应在婚前明确划分各自财产,并通过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如果婚后有赠与财产,除了签订赠与协议外,最好进行公证,确保所有权明确。 三、彩礼属于共同财产么 彩礼,是中国婚嫁传统习俗,是指在缔结婚姻之前男方送给对方的聘礼或礼金。反映在法律上,应理解为婚姻关系成立之前男方赠送给女方一定财产的行为,因此,属于婚前赠与行为,应属于一方所有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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