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本罪侵害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投放危险物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