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了解合同瑕疵履行的法律风险 |
释义 | 合同瑕疵履行包括迟延履行、加害履行和受领迟延,其法律后果根据能否补正而定,瑕疵无法补正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瑕疵可补正则债权人有权拒绝接受并要求补正。瑕疵履行是不完全履行的一种形态,与不能履行、迟延履行、拒绝履行有区别,加害给付是指因履行瑕疵导致债权人受到额外损害。 法律分析 一、合同的瑕疵履行包括哪几种类型 合同的瑕疵履行包括: 1.迟延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满后,能履行债务而没有履行债务的合同履行行为。 2.加害履行:加害履行又称加害给付,是指因为瑕疵履行方的过错履行行为,致使合同相对方的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形。 3.受领迟延:受领迟延是指接受合同标的一方没有及时接受对方的给付。 二、合同的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 合同的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是: 1.履行上的瑕疵能够补正 当债务人履行上的瑕疵能够补正时,其法律后果为:债权人有权拒绝接受有瑕疵的履行,并要求债务人补正。此时,债权人不负受领迟延的责任。 因补正标的物导致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债务人应负迟延履行的责任。如果因债务人补正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务人应负责赔偿。 2.履行上的瑕疵不能补正 当债务人履行上的瑕疵不能补正时,债权人有权拒绝受领标的物,并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损害赔偿。当然,债权人也可以在受领后,要求债务人降低价格或者酬金。 三、合同瑕疵履行是什么 瑕疵履行在中国立法中称为“质量不符合约定”。瑕疵履行属于不完全履行的一种形态。与不能履行、迟延履行、拒绝履行相比,瑕疵履行虽然履行不完全,但尚有可认为履行的行为,而不能履行、迟延履行、拒绝履行则属于无履行的消极状态。不完全履行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叫作加害给付,所谓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的履行有瑕疵且因其瑕疵而致债权人受履行利益以外的损害的情形。加害给付和瑕疵履行有一些差异。 结语 合同瑕疵履行包括迟延履行、加害履行和受领迟延。法律后果方面,若瑕疵可补正,债权人有权拒绝接受并要求补正,但债务人补正导致迟延履行则需负责。若瑕疵无法补正,债权人可拒绝受领并解除合同,要求损害赔偿,或要求降低价格或酬金。瑕疵履行是指合同履行不完全,但仍有可认为履行的行为,与不能履行、迟延履行、拒绝履行不同。加害给付是指履行有瑕疵且导致债权人受到额外损害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