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但是用人单位借口没有合同依据或法律依据的克扣,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犯。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行使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