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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中早产婴儿有损害赔偿吗
释义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公民自出生享有民事权利,其人身伤害受法律保护。因此早产婴儿自出生就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只是在行使权利时因其是婴儿应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代为请求损害赔偿。如果经医院检查婴儿有伤,且交通事故与婴儿所受伤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婴儿受伤是因交通事故所致,那么造成的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应当由保险公司及相关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婴儿自出生便遭受人身伤害,其虽不能言语,但身心受到一定的损害,应当酌情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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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8:2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