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我国,缓刑是指对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在暂缓执行刑法不再危害社会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制度,规定在一定的审判期内停止执行刑罚;在审判期间,符合一定条件的,原判不再执行。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必须执行。缓刑的对象:1、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说明犯罪相对较轻。被判处重刑的罪犯,不得缓刑;2、罪犯确实有悔改的表现,法院认为任何监禁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以上两个都是不可或缺的。比如有的人虽然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为了教育他们,防止他们再次犯罪,不能缓刑。或者虽然有悔过,但量刑较重,所以不应该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