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等等。 一、鉴定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鉴定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农民工进城打工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农民工进城打工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医疗费根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等等。 三、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费用怎么计算呢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相关费用的方法: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等。 四、开车门撞到人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开车门撞到人赔偿标准: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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