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约定的要约失效哪些情况 |
释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一、合同中要约什么时候可撤销合同? 要约可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即要约可在要约生效后、承诺生效前撤销。要约的撤销有例外情况,在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以及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两种情况下,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二、要约是否可撤销一起 要约可撤销,1、如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的通知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可以撤销要约;2、如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的通知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 三、要约承诺生效的规定有哪些要件 要约承诺生效的规定有以下几点: 1、表达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意图; 2、内容具体,确定; 3、表明一旦受到要约人的承诺,就受到意思表示的约束; 4、及时到达受要约人。 承诺的有效要件是: 1、一般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3、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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