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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破产职工债权计算至受理之日还是宣告之日
释义
    企业破产职工债权计算至宣告之日,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一、如何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程序。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有两种路径,一种是企业申请破产,另一种是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根据《企业破产法》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并不必然引起破产宣告,只有在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债务人已具备破产宣告的条件时,才依法宣告破产,也正是从破产宣告时开始,人民法院所受理的破产案件才是真正进入了实质性的破产程序,也就是破产清算程序。一般的流程是1、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的申请。2、提交证据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3、裁定受理后: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于公告,受理同时指定管理人;4、宣告破产。破产宣告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二、破产和解的程序是什么
    破产和解的程序如下:
    1、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2、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3、符合规定的,法院裁定和解公告;
    4、债权人会议就和解协议草案进行讨论;
    5、协议通过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
    6、执行和解协议。
    《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
    三、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的程序是怎样的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是:
    1.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
    4.确认破产财产、破产债权;
    5.拨付破产费用;
    6.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三条,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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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5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