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理意见和代理词的定义和区别 |
释义 | 代理意见和代理词的区别在于,代理意见是受害人在审查起诉时向司法机关说明自己相关情况的内容,而代理词是代理人在庭审阶段为维护被代理方权益所发表或递交的综合性意见。代理词可以在庭审过程中使用或庭审后提交,用于补充庭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漏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害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法律分析 代理意见和代理词区别如下: 1、审查起诉时,受害人代理意见的内容有:受害人信息、代理人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受害情况、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审查起诉时,受害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向司法机关说明自己的相关情况,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认定。 代理词是指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被告所委托的代理人,在法庭审理的辩论阶段,为维护其所代理的一方的合法权益,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发表或庭审后向法院递交的综合性的代理意见。 2、【法律分析】 代理词,也称代理意见,是诉讼代理人(一般是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庭审过程中使用或者在庭审后向法庭提交的非正式文书。如果代理人选择在庭审过程中使用,代理词于代理人而言,就是代理人根据庭审程序要求为求更准确全面发表质证意见和辩论意见事先做好的备忘录。如果庭审后向法庭提交,代理人考虑的是,诉讼进程中,因案件争议的事实和适用法律情况不断发生变化的,于庭审时间,在庭审中的应对可能相对仓促。代理人在注意及时吸收新出现的情况后,庭后写就提交法院,以弥补庭审过程中自己发表意见中可能出现的漏洞。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结语 代理意见和代理词在起诉审查中的区别如下:代理意见包括受害人信息、代理人信息、案件基本情况、受害情况、法律依据和相关事项等内容。受害人可通过代理人向司法机关说明自身情况,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认定。代理词指民事诉讼中原告、被告委托代理人在庭审辩论阶段,为维护一方合法权益,以被代理人名义发表或向法院递交的综合性代理意见。代理词可在庭审过程中使用,为代理人准备的备忘录,也可庭后提交法院,弥补庭审中可能的漏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检察院应告知相关当事人权利,法院也应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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