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堵消防通道违反消防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可以挪用、拆除、埋压和圈占消火栓。也不允许临时占用消防通道。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