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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业是否可以随意更改小区的名字?
释义
    不可以。小区的名称属于小区各个业主共同享有、共同管理的,物业只是管理公司,不能代表业主行使权力。物业随意更改小区名称是一种滥用行政权利的行为。若更改小区名称,需要经过业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后,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
    二、物业监控可以随意查看吗?
    小区物业监控业主不可以随便查看。小区的公共场所归业主共同所有,但由于监控视频涉及业主的隐私,小区物业的监控视频即便是业主也不可以随便查看,业主之外的人更没有这个资格。必须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法院才可以依法调取监控视频。如果业主丢失东西需要查看监控的话,可以去公安机关报案,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才可调取监控。
    三、物业有停水停电的权利吗
    物业没有权利停水停电。
    物业公司并非供用电合同、供用水合同的当事人,基于合同相对性原则,物业公司并不享有供电人、供水人的合同权利。故未经供电、供水公用事业单位、业主或者司法、行政授权,物业公司不得以业主欠缴物业费作为停电、停水的理由。
    即使小区的水电是由物业代收的,但此时业主只是与供水局和供电局建立的一种关系;就算业主们不交物业费物业是没有权利擅自停水停电的,否则就会给业主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此时物业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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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22:12:58